標題:

寄保健品到台灣的關稅和限制問題

發問:

請問如果我從澳洲寄保健食品(例如:魚油,維他命,綿羊油....等等)給家人的! 我想寄10Kg以內的保健食品,也不超過2400錠的規定, 我必需要附收據嗎? 如果沒附收據被海關抽查到關稅怎麼算? 還有他規定2400錠是多久算一次, 是每箱不超過2400錠, 還是每個星期或月的額度是2400錠!! 請有經驗的大大和知識家解答!! 更新: Fie大大, 那請問海關稽查的貨物,沒有付收據是需要補嗎?

最佳解答:

1.郵包進出口通關辦法 http://law.moj.gov.tw/News/news_detail.aspx?id=102692&k1=%E9%83%B5%E5%8C%85%E7%89%A9%E5%93%81%E9%80%B2%E5%87%BA%E5%8F%A3%E9%80%9A%E9%97%9C%E8%BE%A6%E6%B3%95&k2=&k3= 第 11 條 自國外進口之郵包物品,自同一寄遞地,同一到達日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 收件人,在兩件以上者,合併計算完稅價格。 前項所稱同一到達日,指郵政機構加蓋郵戳於郵包發遞單上之日。第 12 條 自同一寄遞地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之郵包物品,次數頻繁者,不適 用本辦法關於免稅之規定。 前項所稱次數頻繁,指於三十日內郵寄物品二次以上或半年內郵寄物品六 次以上。第 13 條 郵包物品屬應施檢驗、檢疫品目範圍或有其他輸出入規定者,除法令另有 規定者外,應依各該輸出入規定辦理。 2.食品免驗目前重量限制是6公斤 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newsContent.aspx?id=7989&chk=e5bda033-f806-4e9f-96e6-39b1375bac30#.UzvToqjWKpc (二)輸入食品或相關產品(大閘蟹及其產品除外)供自用、商業樣品、展覽品或研發測試用,價值在一千美元以下,且重量在六公斤以內者,代碼:DH000000000002。 3.食品1200粒以下的通關代碼 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newsContent.aspx?id=7992&chk=c1b94cae-480f-46b0-8631-8f68e9b1108c?m=pn%3d1%26cid%3d3%26cchk%3d46552e96-810a-42c3-83e1-bd5e42344633%26key1%3d511#.UzvWK6jWKpc 公告輸入規定511項下食品,輸入供自用、商業樣品、研發測試用物品,每種產品總不超過一千二百粒者,由海關逕予放行之通關代碼:DHI00000000001 4. http://hf.fda.gov.tw/TDRF_HUAS/Huas/FAQContent.aspx?FAQ_CODE=26 目前每項產品樣品輸入登記,食品部分最高核可量為2400粒,藥品為1200粒。 5. https://faq.fda.gov.tw/Search/Detail.aspx?id=21 目前每項食品樣品輸入登記,如屬於錠狀或膠囊狀食品最高核可量為2400粒;如屬於液態、粉態及其他食品形態者,其最高核可量應為合理之個人自用量為限。 6.相關自用的限量通常是以旅客攜帶的規定為自用標準... https://web.customs.gov.tw/ct.asp?xItem=12072&CtNode=13127 (四)口服維生素藥品12瓶(總量不得超過1,200顆)。錠狀、膠囊狀食品每種12瓶,其總量不得超過2,400粒,每種數量在1,200粒至2,400粒應向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申辦樣品輸入手續。 (五)其餘自用藥物之品名及限量請參考自用藥物限量表(doc檔、pdf檔)及環境用藥限量表(doc檔、pdf檔)。 以上僅供參考 2014-04-06 10:19:44 補充: 如果沒有收據 WTO國家的海關會互通相關商品價格... 還是會進行估價 另樣品輸入 可能會需要相關手續費 建議先詢問海關不用辦理樣品輸入的限量是怎樣的規範

英文翻譯其他解答:

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http://phi008780520.pixnet.net/blog

吉的堡美語英文名字女生C83958356BCE00C6
arrow
arrow

    alicehollg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